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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焊工考证:氧气、乙炔安全使用规定

更新时间:2015-05-06 16:04:55 浏览次数:303次
区域: 厦门 > 海沧 > 新阳工业区
类别:技能培训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北路1898号(长庚医院对面)
安全使用氧气、乙炔,特作如下规定:
1、进行氧气、乙炔焊割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
2、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瓶应垂直固定放置,放置在露天的气瓶,应用帐篷或轻便的板棚遮护,以免受到阳光的暴晒。
3、严禁电源线搭放在氧气瓶、乙炔瓶设备和管线上。
4、乙炔和氧气软管在工作中应防止沾染油脂或触及金属熔渣。
5、禁止把乙炔及氧气软管放在高温管道上。不得把重物、热物压在软管上,也不得把软管放在运输道上,不得把软管和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
6、乙炔气瓶禁止放在高温设备附近,应距离明火10米以上,使用中应与氧气瓶保持8米以上距离。
7、乙炔瓶上应装上阻火器,防止回火并经常检查,以防阻火器失灵。
8、乙炔管道应装薄膜安全阀,安全阀应装在安全可靠的地点,以免伤人及引起火灾。
9、在连接减压器前,应将氧气瓶的输气阀门开启四分之一转,吹洗1-2分钟,然后用专用的扳手按上减压器。工作人员应站在阀门连接头的侧方。
10、气瓶上的阀门或减压气门,若发现有毛病时,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修理。
11、在接受氧气瓶时,应检查印在瓶上的试验日期及试验机构的鉴定。过期或未经过水压试验不合格者不准使用。
12、运到现场的氧气瓶,必须验收检查。如有油脂痕迹,应立即擦拭干净;如缺少保险帽或气门上缺少封口螺丝或有其他缺陷,应在瓶上注明“注意!瓶内装满氧气”,退回发货单位。
13、氧气瓶应涂天蓝色,用黑颜色标明“氧气”字样,乙炔气瓶应涂白色,并用红色标明“乙炔”字样。气瓶在保管使用中,严禁改变气瓶的涂色和标志,以防止层涂色脱落造成误充气。
14、氧气瓶内的压力降到0.196千帕,不准再使用。用过的气瓶应写明“空瓶”。
15、氧气阀门只准使用专用扳手开启,不准使用凿子、锤子开启。乙炔阀门须用特殊的键开启。
16、在工作地点,多只许有两个氧气瓶,一个工作,一个备用。
17、严禁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
18、在焊接中禁止将带有油迹的衣服、手套或其他沾有油脂的工具、物品与氧气瓶软管及接头相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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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2015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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