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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更新时间:2015-02-12 15:09:24 浏览次数:52次
区域: 厦门 > 思明 > 莲前西路
(1)从事高新技术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技术。单纯的商业贸易企业除外。
  (2)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3)具有大专业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生产或服务为主的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以上。
  (4)企业每年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以上。
  (5)企业的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新办企业在高新技术的投入占总投入的60%以上。
  (6)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科技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重视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
  (7)企业实行现在企业制度,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文明生产,厂容厂貌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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