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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补助标准

更新时间:2018-12-10 17:41:56 浏览次数:75次
区域: 厦门 > 湖里 > 江头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是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1、在中国境内注册,注册一年以上的企业;
2、拥有自主知产识权;
3、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不低于一定比例;
6、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7、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
一次性补助,厦门市各区政府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火炬园区20万,思明区10万,集美区10万,湖里区15万,海沧区20万,翔安区20万,同安25万。
2.落户支持,2003年后注册的公司,思明区,湖里区的企业年实际纳税额20万元:一次性迁入3人入户,实际纳税额每增加20万元,迁入加1人;同安区,翔安区,集美区,海沧区的企业实际纳税额10万元,一次性迁入3人入户,实际纳税额每增加
10万元,迁入增加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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