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拟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网站,应当在向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电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或者办理备案手续之前,按照属地监督管理的原则,向该网站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取得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资格。
申请条件
申请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二)具有与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三)有两名以上熟悉、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医疗器械专业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在网站上有或者医药器械展示的企业需要办理信息服务许可证。
厦门互联网信息服务资格证申请要求以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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