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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彩礼需要返还吗?

更新时间:2016-07-20 14:45:14 浏览次数:223次
区域: 厦门 > 湖里 > 吕岭路
类别:诉讼代理
地址:厦门市吕岭路77号长安大厦4A

根据我国的一些风俗习惯,很多地区在结婚之前会给彩礼。

彩礼是以缔结婚姻关系共同生活为目的,但是出现两人结婚后又离婚的情况的话,彩礼是否需要返还呢?

  彩礼是以缔结婚姻关系共同生活为目的,男女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钱财。
彩礼的赠与以将来缔结婚姻作为给付彩礼的附加条件,此附加条件符合民法的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当事人自愿赠与彩礼的行为也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受法律保护。
  综上所述,出现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或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还有就是礼金是婚前给付的,并且给付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要求返还的应当返还应当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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